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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浦刑初字第2588号 网站首页 新法规速递 论文资料库 司法考试 律师黄页 法治动态 法律图书 网上书店 法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5
摘要:(2013)浦刑初字第258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戴某某,男。2013年2月因贩卖淫秽物品行为被行政拘留五日。因本案于2013年6月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某区看守所。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3]2475号
(2013)浦刑初字第258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戴某某,男。2013年2月因贩卖淫秽物品行为被行政拘留五日。因本案于2013年6月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某区看守所。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3]24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3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潘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3日晚,被告人戴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上海市某区公交车977路金杨新村站,将《高清偷拍专家欧洲版A、B》第一部至第四部共计8张影碟以人民币32元的价格贩卖给杨文欣(另行处理),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并从其摊位及家中查获待售的《欧洲三代同堂乱伦高清版》、《亚热白领丽人办公室乱交》等影碟150张。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查获待售的150张影碟中及已卖出的8张影碟均系淫秽音像制品。

被告人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杨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清点记录、证据保全清单、赃物照片、上海市出版物鉴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户籍资料、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戴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音像制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能够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戴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8月14日起至2014年2月13日止。)

二、扣押在案的淫秽影碟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李俊英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徐 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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