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孟建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规律和特点,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对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措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强调,要依法惩治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依法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依法惩处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强对网络新型领域犯罪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司法应对,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 周强强调,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促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要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充分发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作用,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要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既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实现社会善治。 周强要求,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途径和形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问题发生。要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因民生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攻坚克难,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周强要求,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要通过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惩恶扬善,褒奖善行义举,谴责歪风邪气,真正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裁,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要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推进“信用中国”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周强要求,要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智慧法院”。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充分挖掘利用案件资源,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入分析、研判经济运行风险、社会发展动态,用好“第三只眼”看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司法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周强要求,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教育引导干警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现代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善于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景汉朝、张述元、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