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志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念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