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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0
摘要:全国首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为全面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打击防范能力,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20日在北京正式揭牌

  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出席当天活动,并为查控中心揭牌

  该中心是经公安部授权,由北京市公安局着手建立的全国唯一一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

  查控中心自今年1月成立至今,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人民币,下同);通过侦查减少民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在当天的揭牌仪式现场,700余万元被冻结资金经由警方交到12名被骗事主代表的手中。警方会将高达5000万冻结资金陆续返还被骗事主。

  据了解,今年5月份,北京市公安局举行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拦截资金返还仪式,第一批溯源返还全国事主3000余万元,其中现场返还全国事主代表580万元。

  活动现场还颁布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并宣布从即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

  公安部和银监会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警方表示,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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