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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指引幼儿园防贪 家长送礼或犯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9
摘要:香港廉政公署指引幼儿园防贪 家长送礼或犯法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今年首半年接获涉幼儿园贪污投诉大增,廉署指幼儿园“家校关系”密切,不少家长细至端午包粽子、旅游买纪念品送老师分享,更有家长平价向学校提供文具、装修服务;教职员在校长退休等等场合,亦多馈赠礼物以表心意,这些举动暗藏贪污危机。廉署新推《幼儿园校董及职员行为守则范本》,建议如获赠礼物应师生共享、供公家用等,廉署下一步会考虑就收生程序等作规范指引

  全港有近千所幼儿园,教育局将于2017至2018学年推行免费幼儿园教育,涉及多达67亿港元公帑。廉政公署表示,今年首半年已收到五宗涉幼儿园贪污投诉,指控多涉采购、优待学生,已较去年全年的三宗大幅增多。

  廉署防贪处首席防贪主任梅绮如指,“有别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年纪较轻,学校依靠家长支持,家长与教职员较熟络,关系密切”,她强调明白家长想让子女获得更好照顾,“但有些行为或会惹非议,影响校誉,甚至误堕法网。”

  她举例,“有些家长好热心,端午包粽子,或外游买纪念品,都会送赠老师”、“见到学校有设施受损,如果本身从事维修、装修等行业,可能会免费帮手,亦有卖文具的家长,平价卖文具予幼儿园。”当子女毕业礼时,家长又送礼答谢老师、校长教育之恩。

  校内一些特别场合如校董、校长等高层结婚、退休时,教职员传统会“封人情”或送礼,亦易涉利益冲突,“上司会掌握下属的升迁加薪、工作分配。”

  为提高幼儿园诚信管理,廉署最新推出《幼儿园校董及职员行为守则范本》,建议教职员若获赠礼物,如食物可与学生分享;文具、画、奖杯等可作“公家用”或在校内展示;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可捐赠作活动奖品。

  若教职员在收生、采购程序牵涉利益冲突,如面见者或经营者是其亲属,应作利益申报,及避免参与。守则又建议,若下属于特别场合向上司送赠礼品,应设价值上限。

  梅绮如呼吁,幼儿园校董会参阅该范本,制订人员行为守则,廉署考虑下一步就收生、采购、校园维修等制定针对性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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