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江苏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鸣笛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开车时因前面的三轮车占道,于是鸣笛示意,不料三轮车驾驶员被吓了一跳,导致三轮车侧翻,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近日,法院对此案正式做出判决,确定鸣笛的驾驶员程师傅对这起事故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判决结果,程师傅觉得很委屈,“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出租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程师傅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院则认定,虽然双方并未发生碰撞,但是程师傅的鸣笛行为与随后的三轮车侧翻、胡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法官表示,汽车鸣笛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尤其是遇到非机动车、年长或年幼行人时,应主动让行,切勿急促、大声鸣笛,以免对方受到惊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尽管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依然存在争议,不过我们还是希望借此提醒广大司机,开车鸣笛应该本着礼貌、规范的原则,切莫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