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11月18日,吉林女歌手状告平昌县政府侵权索赔500万元一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2013年初,一部名为《江口水乡》的MTV在巴中市平昌县走红。吉林籍年轻女歌手卢菲偶然登录平昌县文化馆官网,发现该网上传的《江口水乡》视频中,声音分明是自己的,但“演唱者”却变成了供职于该单位的周丽萍。 早在2012年10月,卢菲受作曲家富大华邀请,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从全国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后来歌名变更为《江口水乡》。在自己不知情且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周丽萍冒名假唱,且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 平昌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该县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卢菲无关;周丽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此后,平昌县文化馆和卢菲多次接触,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双方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由文化馆赔偿卢菲15万元。 卢菲认为,这份赔偿协议仅是对《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去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政府和周丽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巴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今年10月22日,原被告双方分别就是否构成侵权、假唱行为是否成立、索赔依据等焦点问题,进行交换和质证。11月18日,该案将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