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获悉,自称张铁林私生女的张某,将“皇阿玛”张铁林告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铁林给付抚养费653余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60万元。 原告16岁的女孩张某诉称,她出生后一直由母亲侯女士单独抚养,父亲张铁林未支付抚养费,对自己漠不关心。 2014年4月,因母亲无力支付其出国留学费用以及办理出国留学手续需要父母双方签字等事宜,与张铁林联系。张铁林称,“出生证上的父亲与亲生父亲并非同一个人,将父亲名字从出生证上取消”等,拒不承认张某是其亲生女儿。 随后,张铁林要求张某提供毛发做亲子鉴定,并称鉴定材料不符,为原告出具了一份《公证书》,将张某的监护权全权交给其母亲侯女士。 今年5月18日,双方协商做亲子鉴定,张铁林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又通知撤销鉴定。 张某说,在此期间,她看到张铁林还带着他与其波兰前妻生的外籍洋女儿张月亮高调参演真人秀节目《极速前进》。 张某说,对张铁林的行为无法忍受,以致患上抑郁症。遂起诉张铁林索要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昨天上午,记者了解到,张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写有“张铁林”,并且已经作为证据材料递交到法院。 张铁林以涉及双方个人隐私及涉及未成年为由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予以获准。此案将于下周二(10月27日)在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张铁林现为英国籍,那么此案是否会按照涉外案件处理?对此,朝阳法院介绍,一般情况下,涉外案件签署委托书,如在境外签署则需要大使馆认证,并公证。而此案张铁林在境内公证处签署的委托书,则无需再次认证、公证。涉外案件答辩期是60天,目前此案还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