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27日上午,以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对严重扰乱法庭庭审秩序的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司法拘留10天。 据介绍,3月23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坐在旁听席上的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严重扰乱庭审秩序,致被告委托代理人律师路航脸部受伤。法庭审判人员当即制止了其行为,并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 法院随即对兰天作出拘留10天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在其表明长安区人大代表身份后,法院立即依法向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并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许可对人大代表兰天予以司法拘留的报告》。 3月27日上午,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作出《关于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法院于27日11时30分以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对兰天执行为期10天的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