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30岁的徐某在网吧连续打网游36小时,突然猝死。难以接受丧子之痛的父母将网吧告上法庭,索赔167万余元。日前,通州区法院判决网吧承担10%的责任,赔偿死者父母人民币96025.8元。 徐某的父母诉称,2015年3月,儿子在通州区某网吧内上网时死亡。被告网吧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合法批准的情况下,秘密开设黑网吧,且违反24小时营业规定。作为网吧,应该有告知和救助的义务,所以他们认为网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共计赔偿人民币1670438元。 庭审中,双方争论十分激烈,各执一词。徐某的父母认为,网吧工作人员只是简单进行巡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在徐某出现状况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网吧表示不同意赔偿。他们对于二原告失去孩子表示遗憾,但徐某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控制责任。网吧称,他们有合法经营网吧的资质,并且通过了北京市公安局经营场所的安全审核,不是黑网吧。此外,网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徐某施救,并拨打120及110,已经尽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鉴定徐某死亡原因“不排除疾病死亡”,其父在公安机关自述徐某十多年前曾患有心脏疾病。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达36小时不间断上网,致其身体过度疲劳,最终导致死亡。对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自身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虽然网吧通宵营业并不违反规定,但在徐某连续上网36小时的情况下,网吧无任何提醒,故网吧作为经营主体对徐某猝死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