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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老人被摩托车撞飞 为3万赔偿案依法维权8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刘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0
摘要: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许志华 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秋菊为了尊严将村长告上法庭,却在村长被拘时流下愧疚的泪。而今,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孟嫦(化名)夫妇为摩托撞伤纠纷,打了近8年的维权官司。 2016年5月1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

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法制网通讯员 许志华

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秋菊为了尊严将村长告上法庭,却在村长被拘时流下愧疚的泪。而今,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孟嫦(化名)夫妇为摩托撞伤纠纷,打了近8年的维权官司。

2016年5月1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召开专家论证会。司法机关的现场释法,专家、律师、代表、委员们的研讨论证,能让孟嫦夫妇柳暗花明吗?

一波三折,八年官司路坎坷

镜头拉回到8年前:2008年10月13日,资兴市香花乡下岗女工孟嫦像往常一样,走在石鼓村路段的公路上。突然,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飞驰而来,将孟嫦撞飞。

论证会上,孟嫦的丈夫文录(化名)说:事发坡道,摩托车在加速上坡时把人撞飞,当场昏迷。摩托车司机也胳膊受伤,休养了几个月。

资兴市交警大队认定:摩托车司机刘某负全部责任。

2009年10月29日,孟嫦经湖南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右上肢多处软组织挫伤,伤后误工损伤日为15天,其医疗期限内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基本合理。

2009年12月9日,经法院调解,刘某支付了孟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325.39元。

按常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可以画上句号了,可该案却还只是个开头。

2010年7月和9月,孟嫦又先后两次到湖南湘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腰椎间盘突出及右肩活动障碍需继续治疗,建议伤后休息4至6个月。据此,孟嫦于2010年12月6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承担后续治疗等费用29646元。资兴市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刘某赔偿孟嫦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合计11524.5元。

原告、被告均不服,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是,二审却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孟嫦的诉讼请求。

孟嫦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3年5月,省高院指令郴州市中院再审。结果,孟嫦的再审申请又被驳回。

一审判决好歹还判赔1万多元,怎么二审、再审却驳回了自己的诉求,一分钱也不判赔呢?孟嫦夫妇百思不解。

反复审查,因果关系须举证

经过法院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法院的所有程序走完了。仍然不服气的孟嫦夫妇向郴州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请求“依法提请抗诉”,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

郴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科科长陈学奇介绍说: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的终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是检察机关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其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前提必须是法院判决确实违法。

经审查,郴州市检察院认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208条规定的监督条件。2014年5月12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承办检察官说:湖南正宏司法鉴定中心及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均未提及孟嫦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系车祸导致,无法证明该病症与其遭受的交通事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孟嫦一审提供的药费收据无相应病历和处方,检查费和放射费收据无相应检查单和报告单,无法证明孟嫦椎间突出及右肩活动障碍与其遭受的交通事故有关。

感到委屈、甚至气愤的孟嫦又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复查申请。结果却像一桶冰水泼在了孟嫦身上:还是不支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心痛地说:我们非常理解孟嫦那种感到有屈不能申的苦楚与无奈,但经过仔细审查全部的案卷,所有的证据都无法证明其腰椎间盘突出症与本次交通事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的二审、再审判决并无不当,我们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孟嫦的抗诉请求。

孟嫦夫妇委屈:以前靠装卸力气活养家糊口,因为这次交通事故,现在右肩活动明显受限。当时之所以答应法院的调解,那是因为缺钱进行后续治疗呀。

孟嫦夫妇不解:我之后委托鉴定的目的是鉴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伤情,为什么法院、检察院总是说鉴定里面没写明白与交通事故有关系,这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

孟嫦夫妇呐喊:为什么我只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和右肩活动障碍,而不治妇科、内科?没有的事不会瞎说。司法机关总不能光讲法律不讲道理吧?

阳光检察,专家论证法理情

案子易结事难了。为了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温暖,努力让当事人走出讼累的阴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答复专家论证会。这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办理实践中尚属首次。

按照以人为本、便民诉讼的原则,省检察院将论证会召开地点放在郴州,方便当事人到会。然而,孟嫦本人却因生计忙碌而缺席,只能委托其丈夫文录到会。

“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什么当事人经历长达8年的诉讼还是不服?”

专家论证会上,湖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领导与办案人员、郴州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郴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湘南学院法学专业兼职教授、湖南省第一、二届优秀青年律师等20多人,为这起小小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坐到一起,从法理、事理、情理多个角度展开讨论。

50多岁的孟嫦和近70岁的丈夫,为了一个诉讼请求赔偿总额不到3万元的案子,从2008年诉讼到2016年,其间先后进行了4次医学鉴定,经历了法院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和省、市两级检察院的依法审查。孟嫦夫妇在这里面投入的人力、精力、财力,遭受的身心折磨,难以想象!他们选择的诉讼维权之路,虽然艰辛,但却是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典范,值得我们尊敬!但是,该案走到这一步,已经穷尽了法律的一切手段和途径。

与会专家、律师、代表、委员和检察干警们对孟嫦夫妇肃然起敬,但也感到心痛与无奈。

“司法程序只能到此为止了。”讨论中,法学专家、律师、人民监督员一方面从理性的角度劝告老人家服判息诉,另一方面又为缓解老人的实际困难不停支招:“但是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我们能不能请地方司法调解部门再次进行调解呢?能不能通过其他救济渠道帮助解决孟嫦一些现实困难呢?”

“省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惜司法成本,认真负责依法办案,并且首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答复论证会先河,这是检察机关尽一切可能让当事人在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努力,我们很欣慰。”一些湖南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们认为,打了近8年官司,孟嫦夫妇身心受到的伤害其实远远大于车祸本身。希望别让诉讼成为孟嫦夫妇生活的全部,希望老人家能早些走出打官司的阴影。

在场的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干警纷纷表示:只要能从其他救济渠道帮助孟嫦解决困难的,我们一定不遗余力。

“我们一家子很感谢大家!”说完,文录抱起自己带来的证据材料,默默地走出会场。

责任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