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2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宛龙七民初字第8号 原告张某某,男。 被告程某某,女。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4年1月6日以和被告私下协商解决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法院

事 裁 定 书

(2014)宛龙七民初字第8号

原告某某,男。

被告某某,女。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被告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于2014年1月6日以和被告私下协商解决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某某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