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信莹莹与被告张文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2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宛龙七民初字第00226号 原告信莹莹,女。 被告张文志,女。 委托代理人张炳旭,男,汉族,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汉冢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信莹莹与被告张文志道路交通事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宛龙七民初字第00226号

原告莹莹,女。

被告张文志,女。

委托代理人张炳旭,男,汉族,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汉冢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莹莹被告张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信莹莹于2014年10月10日以和被告张文志私下协商解决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