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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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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罗士猛诉被告潘广云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淮少民初字第092号 原告罗士猛,男,汉族。 被告潘广云,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士猛诉被告潘广云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案外调解离婚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定 书

(2015)淮少民初字第092号

原告罗士猛,男,汉族。

被告潘广云,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士猛诉被告潘广云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案外调解离婚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士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王 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