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刘z与被告田z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0
摘要: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郸民初字第1628号 原告刘z,女,1944年8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郸城县姚庄行政村姚庄001号。 被告田z,男,1959年10月2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郸城县姚庄行政村姚庄001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z与被告田z离婚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郸民初字第1628号

原告刘z,女,1944年8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郸城县姚庄行政村姚庄001号。

被告田z,男,1959年10月2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郸城县姚庄行政村姚庄001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z与被告田z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