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原告程远纪袁文立诉被告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8
摘要: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驿民初字第1991号 原告程远纪。 原告袁文立。 被告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山。 本院在审理原告程远纪、袁文立诉被告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驿民初字第1991号

原告程远纪。

原告袁文立。

被告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山。

本院在审理原告程远纪、袁文立诉被告驻马店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程远纪、袁文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程远纪、袁文立负担。

审判员  刘亚楠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