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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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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杨某某、黄某某法定继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8
摘要:(2015)光民初字第01015号 原告黄某某,女,汉族,1964年11月4日生。 委托代理人张月,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某,男,汉族。 被告黄某某,男,汉族,1962年3月16日生。 委托代理人王德瑞,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诉被

(2015)光民初字第01015号

原告某某,女,汉族,1964年11月4日生。

委托代理人张月,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男,汉族。

被告黄某某,男,汉族,1962年3月16日生。

委托代理人王德瑞,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杨某某、黄某某法定继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某某于2015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25元,由原告黄某某承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