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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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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锋与被告孙廷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2015)汝民初字第1745号 原告王晓锋,女,197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 被告孙廷阳,男,197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晓锋与被告孙廷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晓锋未按期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15)汝民初字第1745号

原告王晓锋,女,197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

被告孙廷阳,男,197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晓锋与被告孙廷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晓锋未按期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马晓培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