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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操子与徐建州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被告徐建州,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操子诉被告徐建州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吕操子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吕操子撤回起

被告徐建州,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操子诉被告徐建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吕操子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吕操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5元,由原告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