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李红标诉李红保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被告李红保,男,1962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委托代理人孙志刚,巩义市第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红标诉被告李红保继承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告李红保,男,1962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巩义市。

委托代理人孙志刚,巩义市第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红标诉被告李红保继承纠纷一案中,发现案情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尚玉拴

审 判 员  贺金涛

人民陪审员  张应照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书 记 员  康冬宁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