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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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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平与周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6
摘要:被告周远,男,1987年10月4日生,汉族。 委代理人周展扩,男,1990年5月25日生,汉族。系周远弟弟。 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负责人文晓娜,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全利,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建平与被告周远、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

被告周远,男,1987年10月4日生,汉族。

委代理人周展扩,男,1990年5月25日生,汉族。系周远弟弟。

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负责人文晓娜,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全利,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建平与被告周远、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

人民陪审员  李艳琴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时 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