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师霞与马姝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6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上民初字第61-2号 原告师霞,女,1969年11月26日生,汉族。 被告马姝君,女,1975年1月26日生,汉族。 原告师霞与被告马姝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上民初字第61-2号

原告师霞,女,1969年11月26日生,汉族。

被告马姝君,女,1975年1月26日生,汉族。

原告师霞与被告马姝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

人民陪审员  苏金芳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