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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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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改名与许殿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6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872号 原告孙改名,男,1954年11月3日生,汉族。 被告许殿文,男,50岁,汉族。 原告孙改名诉被告许殿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872号

原告孙改名,男,1954年11月3日生,汉族。

被告许殿文,男,50岁,汉族。

原告孙改名诉被告许殿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

人民陪审员  付玉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时 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