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郭红芳与牛丽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9
摘要:(2015)淇民小字第55号 原告郭红芳,女,1986年7月7日出生。 被告牛丽,女,1995年5月8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红芳与被告牛丽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郭红芳以需补充证据,另行起诉为由,于2015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郭红芳

(2015)淇民小字第55号

原告郭红芳,女,1986年7月7日出生。

被告牛丽,女,1995年5月8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红芳与被告牛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郭红芳以需补充证据,另行起诉为由,于2015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郭红芳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郭红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郭红芳承担。

审判员  冯国庆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