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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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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纯珍与候新飞、范瑞景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8
摘要: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封民初字第1732号 原告彭纯珍,女,1943年11月26日生,汉族。 被告候新飞,男,1989年4月5日生,汉族。 被告范瑞景,女,1989年9月24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彭纯珍诉被告候新飞、范瑞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封民初字第1732号

原告彭纯珍,女,1943年11月26日生,汉族。

被告候新飞,男,1989年4月5日生,汉族。

被告范瑞景,女,1989年9月24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彭纯珍诉被告候新飞、范瑞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彭纯珍于2015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