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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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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郭某某与被告樊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5
摘要:被告樊某某,男,1977年11月26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某与被告樊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

被告某某,男,1977年11月26日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某被告樊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郭某某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