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商梁民特字第00007号
申请人陶德政,男,汉族,1955年5月27日出生,住商丘市梁园区。
委托代理人李冠伟,男,汉族,1958年3月30日出生,住商丘市梁园区。
被申请人梁素珍,女,汉族,1960年11月2日出生,住商丘市梁园区。
被申请人谢为彦,男,汉族,1957年7月8日出生,住商丘市梁园区。
申请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4日受理后,申请人于2015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愿申请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陶德政撤回申请。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张 峰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