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朱荣与李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3
摘要: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宝民初字第983号 原告朱荣,女,1956年生,汉族。 被告李梗,女,1952年生,汉族。 原告朱荣诉被告李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朱荣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梗的起诉。经审查,原告朱荣的

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宝民初字第983号

原告朱荣,女,1956年生,汉族。

被告李梗,女,1952年生,汉族。

原告朱荣诉被告李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朱荣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梗的起诉。经审查,原告朱荣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朱荣撤回对被告李梗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7.5元,由原告朱荣负担。

审 判 长  谢新伟

人民陪审员  李昆行

人民陪审员  贾跃辉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书 记 员  裴林峰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