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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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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李某为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1
摘要:被告李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李某为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杨

被告李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某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杨某某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