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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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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引利与官绪存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9
摘要:被告官绪存,男,汉族,1976年12月26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引利与被告官绪存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冯引利于2015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冯引利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

被告官绪存,男,汉族,1976年12月26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引利与被告官绪存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冯引利于2015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冯引利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冯引利撤回起诉。

本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冯引利负担。

审 判 长  候玲玲

人民陪审员  张剑伟

人民陪审员  李莉莉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杜光波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