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孟州市旭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郭中治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8
摘要:(2015)孟民谷初字第00275号 原告孟州市旭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立明,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国青、张建设,河南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中治,男,1958年12月18日出生。 本院于2015年7月29日受理原告孟州市旭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郭中

(2015)孟民谷初字第00275号

原告州市旭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立明,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国青、张建设,河南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中治,男,1958年12月18日出生。

本院于2015年7月29日受理原告州市旭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郭中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8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