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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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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县支行与洛阳市伊川县贸易大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6
摘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洛民金初字第13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县支行。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杜康大道439号。 负责人:李汝波,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国军,河南成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洛阳市伊川县贸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洛民金初字第13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县支行。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杜康道439号。

负责人:李汝波,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国军,河南成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洛阳市伊川县贸易厦。住所地:河南省伊川县城兴华街4号。

法定代表人:郭俊峰,经理。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伊川支行)诉被告洛阳市伊川县贸易大厦(以下简称伊川贸易大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农行伊川支行的委托代理人张国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伊川贸易大厦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故未到庭,经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农行伊川支行诉称:1996年8月2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借合同字第96038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12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6年8月2日至1997年8月2日,利率为日万分之四,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6年8月2日发放了贷款120万元。1997年1月6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保借字97第001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1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7年1月6日发放了贷款50万元。1997年3月7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保借字97第012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29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10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7年3月7日发放了贷款29万元。1997年3月7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保借字97第010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8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7年3月7日发放了贷款30万元。1997年3月7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保借字97第009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245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15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7年3月7日发放了贷款245万元。1997年12月31日,我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伊农银保借字97第066号)一份,合同约定:我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8.04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利率为月息7.92‰(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合同签订后,我行于1997年12月31日发放了贷款8.04万元。贷款发放后,伊川贸易大厦并未按期清偿借款及利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就上述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尚有457.8万元本金及6345209.07元利息未清偿。综上,请求:1、判令伊川贸易大厦清偿我行借款本金457.8万元本金及利息(2014年12月31日前利息为6345209.07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利息按利率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还款日);2、承担案件全部费用。

被告伊川贸易大厦未提交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1996年8月2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借合同字第96038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该合同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12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6年8月2日至1997年8月2日,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四,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120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2004年3月29日、5月21日、6月19日、7月30日、8月30日各还利息2000元,又于2004年12月29日还利息1000元、2007年11月30日还利息5000元,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3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300元、2011年3月31日还本金9400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10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尚欠借款本金109万元、利息1576210.64元。1997年1月6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保借字97第001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1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50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2007年12月20日还利息5000元,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4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300元、2011年3月30日还本金9400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10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尚欠借款本金39万元、利息648635.86元。1997年3月7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保借字97第009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245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15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245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2008年3月21日还利息1000元,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400元、9月30日还本金10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500元、2011年3月31日还本金8100元、2014年3月28日还本金10万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10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尚欠本金224万元、利息3279033.63元。1997年3月7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保借字97第010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8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30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3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300元、2011年3月31日还本金9400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10万元,截止2015年8月有31日尚欠本金19万元、利息836702.26元。1997年3月7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保借字97第012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29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3月7日至1997年9月10日,利率为月息9.24‰(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29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1997年12月30日还本金80400元,于2006年元月9日还利息1000元,于2006年5月31日还本金5000元、11月30日还本金2000元,于2007年9月29日还利息2000元,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3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300元、2011年3月31日还本金4000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5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尚欠本金148000元、利息265199.59元。1997年12月31日,农行伊川支行与伊川贸易大厦签订合同编号为“伊农银保借字97第066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主要约定:农行伊川支行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贷款8.04万元,贷款期限自1997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利率为月息7.92‰。该合同签订后,农行伊川支行依约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伊川贸易大厦发放了8.04万元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该笔贷款,伊川贸易大厦后于2004年6月29日还利息2000元,于2009年6月30日还本金400元、2010年3月25日还本金300元、2011年3月30日还本金9700元、2015年3月30日还本金5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尚欠本金2万元、利息82222.64元。对于上述借款,经农行伊川支行根据伊川贸易大厦还本付息情况计算,截至2015年8月30日伊川贸易大厦尚欠其借款本金4078000元,利息6688004.62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