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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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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屈冠章诉被告屈广照等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4
摘要: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方民小字第162号 原告屈某某,男,1956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屈某某,男,1979年11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屈某某,男,1983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 本院于2015年9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方民小字第162号

原告屈某某,男,1956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屈某某,男,1979年11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屈某某,男,1983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

本院于2015年9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屈某某与被告屈某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邓聚州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原告屈某某于2015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经审查,原告屈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屈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屈某某负担。

审判长  邓聚洲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