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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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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XX与被告石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4
摘要:被告石XX,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王XX诉被告石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石X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

被告石XX,女,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王XX诉被告石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石X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XX撤回对被告石XX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王XX负担。

审判员 刘 莉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