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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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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军诉王广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2015)温民一初字第00298号 原告王丽军,女,1968年出生,汉族。 被告王广生,男,1970年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丽军诉被告王广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丽军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5)温民一初字第00298号

原告王丽军,女,1968年出生,汉族。

被告王广生,男,1970年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丽军诉被告王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丽军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王丽军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周长军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