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冀援朝与冀花朵、第三人冀胜利遗嘱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2014)郏民初字第1406号 原告冀援朝,女,1943年10月10日生,回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 委托代理人邹东锋,河南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斐,河南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冀花朵,女,1947年2月11日生,回族,住河南省郏县。 委托代理人李龙

(2014)郏民初字第1406号

原告冀援朝,女,1943年10月10日生,回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

委托代理人邹东锋,河南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斐,河南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冀花朵,女,1947年2月11日生,回族,住河南省郏县。

委托代理人李龙伟,河南天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胜利,男,1956年11月5日生,住河南省郏县。

委托代理人刘根旺,河南天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冀援朝与被告冀花朵、第三人胜利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冀援朝于2014年11月2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同日立案受理,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冀援朝及委托代理人邹东锋、马斐,冀花朵及委托代理人李龙伟,第三人冀胜利及委托代理人刘根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冀援朝诉称,冀援朝的父母原有子女三人,其中:长女冀援朝系亲生女儿,儿子冀胜利、次女冀花朵系养子女。由于冀胜利成年后与养父母关系不好,1988年2月经郏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冀胜利与养父冀庆云、养母张棉解除收养关系,1991年8月4日在郏县城关镇司法所的见证下,立遗嘱一份,遗嘱内容为:冀庆云、张棉夫妇完全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房产一处计北屋三间、西屋两间指定由长女冀援朝继承,今后二位老人的生养死葬、生老病死全由冀援朝负责,别人无权干涉。被指定继承人冀援朝在该遗嘱上按了指印,立遗嘱人所在的居委会(郏县城关镇西大街居民委员会)在该遗嘱上加盖了印章。遗嘱订立后不久,老房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为确保冀庆云、张棉生活居住的需要,1991年下半年,冀援朝出资,将老房拆除后在原址上新建房屋四间,并把剩余的宅基地用院墙圈起。1993年农历11月10日,冀庆云去世,2014年农历6月15日,张棉去世。冀庆云、张棉在世时,冀援朝、冀花朵关系一直不错,张棉去世后不久,冀花朵就开始在家里闹事,要求分割房产。因为冀援朝对冀花朵的无理要求没有同意,冀花朵竟然把锁更换。后来为了防止冀援朝处置财产,冀花朵又在房屋墙壁上用黑漆喷涂了“该房屋有纠纷,不准租赁,不准买卖”等文字。请求:1、依法确认原告父母于1991年8月4日所立见证遗嘱有效;2、请求依法判令位于郏县城关镇西大街3号的181.25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四间、院落一处由原告冀援朝继承;3、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冀花朵承担。

冀胜利述称:一、诉争房地产为伯父冀狗沁、养父冀庆云兄弟二人共有(原三间北屋、二间西屋)。二、冀胜利从出生6天至今一直居住、使用着该房地产。三、现四间平房是从原房地产演变而来,且是冀胜利投入大部分资金所建。四、伯父和养父母是冀胜利生养死葬的。五、冀援朝、冀花朵均出门在外、按习惯,均为养父女关系,冀花朵结婚,时常尽赡养义务,冀援朝在冀家生活不过6年,即远嫁新疆,未尽赡养义务。申请参加诉讼,请求:诉争房地产依法、依情、依理(习惯)应归冀胜利所有、使用、综合各方因素,现主张一半。

冀花朵辩称:一、冀援朝所说“长女冀援朝系亲生女儿,儿子冀胜利、次女冀花朵系养子女”不属实。事实是冀援朝、冀花朵的生父曹银娃,生母张勉。曹银娃去世后,张棉于1955年改嫁冀庆云。当时冀援朝12岁,冀花朵9岁,随张棉到养父冀庆云家。冀援朝、冀花朵也由姓曹改姓冀。当时冀家有大伯冀狗沁、养父冀庆云均单身。冀援朝、冀花朵、张棉到冀家后,冀家祖上所留三间草房住不下,冀狗沁搬到县医院居住。1956年冀庆云、张棉抱养一名刚出生6天的男孩取名冀胜利,冀援朝到冀家6年后结婚去新疆;二、冀胜利长大后接冀狗沁的班到医院工作,为冀胜利结婚住房,冀狗沁拿出470元,冀花朵丈夫拉土跺墙下力,在院里盖起两间西屋平房,冀胜利儿子冀伟华也出生在西屋里。时间不长,把三间草房盖成三间平房。住到大概91年,由冀胜利和冀庆云出钱,冀胜利、冀花朵丈夫等出力帮忙,拆掉院里其他房产,盖成现在的四间平房。当时冀庆云已有病多年,经常住院,都是冀胜利出钱,冀花朵丈夫护理的。至到冀庆云去世,冀援朝还未从新疆调回平顶山;三、冀花朵应该比冀援朝多得冀庆云家财产的理由:(一)大伯冀狗沁去世时是有胜利出钱,冀花朵丈夫出力陪护,去世时,是冀胜利按风俗顶盆打幡,出钱,冀花朵和丈夫出力送终,冀援朝在新疆就不知此事。(二)冀庆云的生养死葬都是冀花朵和胜利负责的,去世时是由胜利花钱,冀花朵全家出力安葬的。冀援朝在新疆就没有参与。(三)冀庆云去世一段时间后,冀胜利从东头两间平房搬出,给张棉和冀花朵商量,两间房租出,赁价给张棉用,跟前有冀花朵贴身照顾,从此,冀花朵长住西关陪护,至到去世办后事,冀胜利花三、四万。张棉是早上去世,当天上午,冀花朵和冀胜利两家已把后事安排妥当,等到中午,冀援朝才从平顶山到郏县。冀援朝给寺里捐钱作经事这一项出了1000元,其余是冀胜利和冀花朵出的钱。四、冀援朝所说“她有遗书,父母同意把五间房全给她”是假话。因为,冀胜利照顾张棉到后期。张棉说,张棉说冀胜利不赖,后事安置好了,不会让冀花朵吃亏。冀花朵知道张棉给冀胜利写有字据,张棉多次爽(土语就是批评的意思)冀援朝把房产证交给张棉。

经审理查明,曹银娃、张勉共生育两个女儿,长女冀援朝、次女冀花朵。曹银娃去世后,1955年张勉带着两个女儿改嫁冀庆云,冀庆云有一同跑兄弟冀狗沁,两个女儿改姓冀姓。1956年冀庆云和张勉收养一男孩取名冀胜利。后冀庆云、张棉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冀胜利的收养关系,郏县人民法院作出(1988)郏法民字第15号调解书,调解书主文为:冀庆云、张棉与冀胜利解除收养关系。1990年12月30日郏县土地管理局为冀庆云颁发郏城集建(宅)字第10402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宅基位于:郏县城关镇西关街3号,使用土地面积181.25平方米。1990年12月8日郏县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办公室为冀庆云颁发字第104027号房屋所有权证,位于郏县城关镇西关街3号,有西屋2间、北屋3间,使用土地面积181.25平方米。1991年8月4日在郏县城关镇司法所和郏县城关镇西关街居民委员会的见证下,冀庆云、张棉立遗嘱一份,遗嘱内容为:冀庆云、张棉夫妇完全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房产一处计北屋三间、西屋两间指定由长女冀援朝继承,今后二位老人的生养死葬、生老病死全由冀援朝负责,别人无权干涉。被指定继承人冀援朝在该遗嘱上按了指印,立遗嘱人所在的居委会(郏县城关镇西大街居民委员会)在该遗嘱上加盖了印章。1991年冀庆云和张棉拆掉院内房屋,建起现在的平房四间。1993年农历11月10日,冀庆云去世。2013年10月9日张勉立下代书遗嘱一份,内容为:“遗嘱,立遗嘱人:张勉,女,现年88岁,回族,住郏县城关镇西关街3号。立遗嘱人现年事已高,趁头脑还清楚之时,特将家中之事遗嘱如下:我和老伴冀庆云生育两个闺女,儿子出生(冀胜利)六天被我夫妇抱养,从小到大都很孝顺,他结婚后,因媳妇不贤,引起公婆媳不和,儿子为俺两口少生气,到法院商量办理了不要儿子的手续,但这事后,儿子同媳妇离婚,俺一家又仍生活在一起,俺三人都说,原先法院那调解不执行,咱就当没那回事,孩子对俺二老更好了,根据他达临终前对我的交待,立下遗嘱,四间平房大女儿冀援朝得一间,二女儿冀花朵得一间,儿子冀胜利住那两间带院子归他。特此遗嘱。立遗嘱人:张勉,带笔人:薛榜,在场人:耿照俊,孙万朝,2013年10月9日”。2014年农历6月15日张勉去世。

诉讼中,冀胜利以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求参加诉讼。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