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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元与冯燕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1
摘要:(2013)安民初字第01336号 原告赵文元,男,1966年5月11日出生,汉族。 被告冯燕子,女,196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文元诉被告冯燕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文元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13)安民初字第01336号

原告赵文元,男,1966年5月11日出生,汉族。

被告冯燕子,女,196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文元诉被告冯燕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文元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赵文元撤诉。

本案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