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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辉诉吴军生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0
摘要:(2013)安民初字第2143号 原告吴彦辉,男,汉族。 被告吴军生,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彦辉诉被告吴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桑海建于2013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被告吴军生多次找原告吴彦辉协商,原告同意暂缓一段时间,原

(2013)安民初字第2143号

原告吴彦辉,男,汉族。

被告吴军生,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彦辉诉被告吴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桑海建于2013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被告吴军生多次找原告吴彦辉协商,原告同意暂缓一段时间,原告吴彦辉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吴彦辉撤回起诉。

审判员  李晓亮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