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上民初字第792-1号 原告王省成,男,1960年1月12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金洲,河南德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培兰,女,1960年3月23日生,汉族。与原告王省成系夫妻关系。 法定代表人孔令杰,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丁霖,河南九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省成诉被告河南晶鑫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徐丽叶 人民陪审员 李艳琴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书 记 员 时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