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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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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桂琴与郭秋香、李矿生、郭万茹、河南高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南安佑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850号 原告周桂琴,女,1954年12月15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长生,1955年5月6日生,汉族,系原告之夫。 委托代理人王文涛,河南高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秋香,女,1962年9月11日生,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850号

原告周桂琴,女,1954年12月15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长生,1955年5月6日生,汉族,系原告之夫。

委托代理人王文涛,河南高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秋香,女,1962年9月11日生,汉族。

被告李矿生,男,1961年10月2日生,汉族。

被告郭万茹,女,1959年12月12日生,汉族。

被告河南高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万茹。

被告河南安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学祥。

原告周桂琴诉被告郭秋香、被告李矿生、被告郭万茹、被告河南高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告河南安佑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

人民陪审员  付玉霞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时 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