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孟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5
摘要:被告王某某,女,汉族,1988年6月28日出生,住汝州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孟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孟某某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已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没有违反相关

被告王某某,女,汉族,1988年6月28日出生,住汝州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孟某某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已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本院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孟某某撤回对被告王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孟某某负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