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蒋某某诉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2
摘要:(2015)睢民初字第1771号 原告蒋某某,农民。 被告马某某,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某某诉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某某于2015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5)睢民初字第1771号

原告某某,农民。

被告某某,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某某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某某于2015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定如下:

准许原告蒋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俊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