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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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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峰与张景范、周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年宛龙民三初字第00148号 原告张峰,男。 被告张景范,男。 被告周红梅,女。 委托代理人侯保峰,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被授权。 原告张峰与张景范、周红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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