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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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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善奇、宋瑞莲与被告王新奇、陈迪根、樊毅财产侵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宛龙民三初字第00144号 原告李善奇,男。 原告宋瑞莲,女。 委托代理人梁重争,袁英范,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王新奇,男。 被告陈迪根,男。 被告樊毅,男。 原告李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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