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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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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伟、郭清联与被告南阳妇婴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宛龙民一初字第69号 原告孙伟,男。 原告郭清联,女。 委托代理人王尊义,河南子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阳妇婴医院。 法定代表人尹中祥,任院长。 委托代理人梁周榕,该院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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