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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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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曹祥苹与被告李有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宛龙民一初字第185号 原告曹祥苹,女。 委托代理人申建国,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李有冰,女。 委托代理人马国敏,男。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