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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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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裕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裕达公司)诉被告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天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襄民初字第969号 原告:南阳市裕达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八一路230号大民都市花园一号楼第二间。 法定代表人:李银河。 委托代理人:任建章,河南申元律师事务所。 被告: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