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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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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信息协会诉郭川川、靳军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义民初字第452号 原告义马市信息协会。 法定代表人王朝辉,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宗贤,该协会职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郭川川,男,1984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义煤集团水泥厂职工。 被告靳军,女,1981年7月14日出生,汉族。 原告义马市信息协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