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陕州小额贷款公司与王永林、张建新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2015)陕民初字第1074号 原告陕县陕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县。 组织机构代码:56728713-7。 法定代表人邢建房,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秦淑新,女,生于1984年6月26日,汉族,住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赵建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