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曹书兵与灵宝市越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1
摘要: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陕民初字第875号 原告曹书兵,男,1986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陕县。 委托代理人卢增锁,陕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灵宝市越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灵宝市。 委托代理人姚风,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曹书兵
责任编辑:国平